二.別說
1.解說毗婆沙宗的系統
分為七項說明:1-1.定義。1-2.分類。1-3.語詞解釋。1-4.境的主張方式。1-5.有境的主張方式。1-6.無我的主張方式。1-7.地道的建立。
以七科判表述毗婆沙宗,依次闡述——
第一、性相。說明何謂毗婆沙宗?其體性為何?
第二、分類。說明毗婆沙宗分為幾個部派。
第三、詞語解釋。解釋為何名為毗婆沙宗?為何名為毗婆沙宗?其原因是如何?也就是從其字面上作解釋。(或稱為:解釋名義、釋名。)
第四、境的主張方式。
第五、有境的主張方式。
第六、無我的主張方式。
第七、地道的建立。
解釋七個科判之間的關係——
一、自宗派的性相。為何說其性相?主要是闡明何謂「毗婆沙宗」?所謂「毗婆沙宗」是什麼意思?或說,哪一類補特伽羅可稱為毗婆沙宗?依據自宗派的性相就能得知。同理類推,經部宗、唯識宗、中觀宗各自的性相。依據各宗派的性相,也能了解佛教四部宗派之間的差別。何以成為毗婆沙宗,其原因是什麼?依據其性相就能得知。同樣的,為何這一類補特伽羅稱為經部宗?另一類補特伽羅稱為唯識宗?又有一類補特伽羅被稱為中觀宗?依據各自的性相就能明確抉擇區分。
四部宗義雖有種種承許,其差異主要在於見解上的不共主張。又,透由各宗派的不同承許,就能了解各自所依據的經典也必然不同;又由於所依據的經典不同,各宗派則有自己不共的基道果之建立;又,各宗派都認為自己所依據的經典大部分是堪能如言取義。如是,依據各宗派的性相就能了解每一個宗派的體性,還有各宗派之間的差別,以及,各宗派見解的依據是什麼?他們對於所依據的經典的所詮,又是如何承許安立?透由各宗派的性相就能抉擇出這些內容。
例如,依據瓶子的性相「大腹扁足能裝水」,也就能了解「不是瓶子」的法類,如柱子不是瓶子。何以故?因為柱子不符合瓶子的性相。如是,依據瓶子的性相,就能抉擇出瓶子與非瓶子的差異(依據瓶子的性相而推論成立理門、遮除理門)。又例如,無常的性相是「剎那性」,這同樣有二理門抉擇:成立理門、遮除理門。
成立理門——若是剎那性,則必定是無常,如是成立無常;
遮除理門——若不是剎那性,則必定不是無常。
如是,任何一個性相都可由成立理門、遮除理門而詮釋其名相。
二、自宗派的分類。先了解何謂毗婆沙宗之後,其後則說毗婆沙宗的分類。比如,除了總的承許之外,其中還有哪一些差別的?自宗派內部有一些細微的差異,因而有自宗派的類別。
三、語詞的解說。或說字面的解釋。(釋名——如解釋「毗婆沙宗」之名的意義)。何以被稱為毗婆沙宗?從其字面上解釋何謂毗婆沙宗。這也就是說明,何以具備毗婆沙宗的條件之補特伽羅不被稱為經部宗或唯識宗。
四、境的主張
五、有境的主張
六、無我的主張
七、地道的建立
此四科判實則也是詮釋:自宗派不共的基(根)1、道2、果之建立。例如,毗婆沙宗的不共宗義,其實就是關於毗婆沙宗的基、道、果,因為,毗婆沙宗的見解一定是能於自宗派的基、道、果之上安立的。如下說明,彼此之間有相關性,以及,其安立的前後次第之因由。
「境的主張」等後四者可結合基、道、果而理解。
1. 以基而言——境的主張、有境的主張有關於「基」。
基(根)就是指「境」,也就是境與有境二者中的「境」(境、基成、所知等同義),總說分為二諦,那麼,如何安立二諦?如是,以「基」而言就是必須了解自宗派如何安立境?也就是了解自宗派如何安立二諦?這部分就是有關「境的主張」。
以毗婆沙宗而言,
「堪能被破壞或分析為各個別的法類」皆是世俗諦,如瓶、毛毯等;
「不堪被破壞或分析為個別的法類」則是勝義諦。
以經部宗而言,
有為法類是勝義諦,如瓶、柱等;
無為法類是世俗諦,如虛空、常法等。
2. 以道而言——有境的主張、無我的主張、地道的建立等三,有關於基道果三者之中的「道」。
2-1. 以有境來說,如何安立「證得境之有境」?先了解自宗派所主張的二諦之後,那麼,哪一些了知能通達世俗諦?哪一些了知能通達勝義諦?它們是如何趣入自己的境?如何趣入勝義諦?如何趣入世俗諦?闡述有境的主張,主要是需要了解有境如何證得境,這就是與「道」有相關。
2-2. 闡述無我的主張,因為需要了解自宗派如何承許無我,並且最初現證無我就是最初獲得道諦,這也是關於「道」。在前面闡釋「境的主張」的基礎上,而更深入解釋「無我」。以毗婆沙宗、經部宗而言,無我可分為二:補特伽羅常一自主空、補特伽羅為能真實獨立之實體空。以境來說,任何一種境都是補特伽羅常一自主空,何以故?同樣的,任何一種境都是補特伽羅為能真實獨立之實體空,理由是什麼?如是,更深細探究「境的主張」,則須說「無我的主張」——諸法的實相,諸法最深細的相就是無我。
再者,對於毗婆沙宗的「無我的主張」可作出一種反辯——這理應只局限於「說毗婆沙宗的宗義師」。因為,以毗婆沙宗的各部派而言,其中的犢子部、正量部並不如此承許,而是主張補特伽羅獨立實體有。這個內容如宗喀巴大師父子三尊的造論中都有闡明3。
2-3. 闡述地道的建立,就是直接說明地與道。通達無我之智慧如何證無我?這就有關「地道的建立」。證得無我,可分為最初證得、中間證得、最後現證。最初以比度證得無我於資糧道;其後,以止觀雙運證得無我(最初生起緣無我之止觀雙運道)即是生起加行道;其後,繼續串習,最初現證無我即是生起見道,以現證無我智慧對治我執即是見道無間道,斷離所斷即是見道解脫道;其後,不斷串習現證無我智慧、斷除障礙,即是修道。如是,「無我的主張」與「地道的建立」完全有相關,可以互相配合作理解。
3. 以果而言——當闡述地道時,也就說到由修習諸道所獲得的各種果。例如,以毗婆沙宗而言最究竟的果是阿羅漢果,這就是有關於果。
總之,以基道果之建立而言——
境的主張、有境的主張可歸納於「基」;
有境的主張、無我的主張、地道的建立可歸納於「道」與「果」。
資糧道、加行道,以及見道與修道證得無我等,這些都是關於「道」;
透由修「道」斷除所斷我執,最終證得無學道即是成辦「果」。如是,境的主張、有境的主張、無我的主張、地道的建立,彼等都能收攝於基、道、果之建立中。
略說何謂「性相」?
若有學習《攝類學》與《心類學》,也就能清楚何謂「性相」。學習經論時經常說到「性相」與「名相」二者,這主要是出自於印度祖師的所造論典。為何祖師們如此表述?因為透由「性相」與「名相」就能幫助學習者了解論典中所說的內容,這是理解經論內容的一種方便。
舉例來說,「瓶」是名相,因為「瓶」有自己的性相「大腹扁足能裝水」。那麼,「性相」與「名相」二者之間的關係是如何4?
(1)名相、性相二者之間是「具周遍八門」,因此,彼法的名相、彼法的性相為同義,如「瓶」與「大腹扁足能裝水」互相周遍、同義。
(2)了解「性相」比了解「名相」較為容易。
(3)通達「名相」之前須先通達「性相」——了解彼法的名相之前,須先了解彼法的性相。
1. 名相、性相二者的意義相同。如「瓶」與「瓶的性相」的意義相同,因為瓶的性相就是解釋瓶。比如,當解釋瓶時,不可能指著柱子說這是瓶,這不成立,因為柱子不是瓶,柱與瓶二者相違,所以一定是「與瓶的意義相同者」才能解釋瓶。又如,以「無常」不能解釋瓶,無常的範圍比較大,並非凡是無常都是瓶。
2. 了解「性相」比了解「名相」較為容易。例如,了解「大腹扁足能裝水」比了解「瓶」較為容易。
3. 通達名相之前須先通達性相。例如,通達名相「瓶」之前須先通達「大腹扁足能裝水」。如問:「什麼是瓶?」回答:「大腹扁足能裝水即是瓶。」其中具備三條件:大腹、扁足(底部是平)、能裝水(作用)。聽到這個回答就能理解——大腹扁足能裝水的物品就是瓶。又例如,最初聽到有人說「無常」時不了解它的意義、不知何謂無常,之後有人解釋無常的性相是「剎那壞滅性」,如是,透由解釋無常的性相,我們就能容易理解所謂無常。如是,了解其「性相」即能容易了解其「名相」,所以了解「性相」比了解「名相」較為容易,並且,了解瓶之前必須先了解瓶的性相。
當說名相與性相時,則說彼二者具「周遍八門」及「以量通達的次第」。名相與性相必須具「周遍八門」,因為具八周遍門,故是同義。從「以量通達」的角度來說,必須先以量通達性相,才能以量通達名相,如是次第。
舉一個容易理解的事例來說,小明是父親,小華是小明唯一的兒子。有人問你:「今天有沒有見到小華」?你回答:「小華是誰?」對方解釋:「你昨天見到小明,小華就是小明的兒子。」如是,「小華」如同名相一般,「小明的兒子」如同性相一般。透由他人的說明而了解「小明的兒子」與「小華」二者的關係,也就能明白——小華就是小明的兒子。
何謂「語詞的解說」(字面的解說)?
「語詞的解說」與「性相」二者有差別不同。性相必須是〝意義上完全符合名相〞;但是,語詞的解說,不一定與名相的意義完全相同,因此,「語詞的解說」不一定是「性相」。例如,「資糧道」又可稱為「順解脫分」,透由「順解脫分」這個名詞,我們就能了解這是指〝能獲得解脫之方便〞,所以,資糧道又稱為順解脫分;但是,這只是語詞的解說。為什麼?因為,如果「順解脫分」是資糧道的性相,那麼,順解脫分、資糧道二者的意義則須完全相同,然而,堪能成為獲得解脫之方便的道,並非只有資糧道,如加行道、見道、修道等都是堪能獲得解脫之方便的道。所以,「順解脫分」只是資糧道的〝語詞的解說〞,並不能成為資糧道的性相。
比如,蓮花亦名水生(生於水中),如宗喀巴大師的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以及印度祖師的論典中將「蓮花」稱為「水生」,所以「水生」一詞就是意謂「蓮花」。但是,從語詞字面上來看——是「水生」不一定是「蓮花」。例如,水中的魚、水草等各種水中的生物,彼等是水中生物,但不是蓮花。如是,「水生」只是蓮花的〝字面上的解說〞,不堪成為蓮花的性相。
如上,解釋所謂「性相」,也就是教材中所說「定義」,以及解釋所謂「詞語的解說」,因為,闡述毗婆沙宗時,首先是說「毗婆沙宗的性相」,其後則說「毗婆沙宗之詞語的解說」,這二者有差別,故須先說明分辨清楚。
何謂「境」與「有境」?
如《攝類學》中說,「覺知所了知」即境的性相;「具有自境隨一的事物」即有境的性相。所謂「有境」,也稱為「能趨入自境者」。
舉例來說,我們的眼知見瓶時,瓶是境,眼知是有境——所通達(瓶)稱為「境」,能通達(眼知)稱為有境。境、有境二者之間有何關係?所見的瓶,是境;能見的眼知,是有境。
有境可分為三:聲音、覺知、士夫。
1. 能詮聲是有境、能趨入自境者——「能趨入自境之聲」一定是能詮聲,並非一切聲音都是能趨入境者。一切聲音之中,唯有能詮聲才是能趨入境者。例如,我們說出「瓶」的聲音時,這個聲音所詮釋的就是瓶(其所詮義是瓶)、所趨入的境就是瓶。
2. 補特伽羅是有境、能趨入自境者——例如,能證得瓶之補特伽羅,是有境,因為他是能證得自境者。所證之瓶是境,能證之補特伽羅是有境。
3. 心是有境、能趨入自境者——能證境之心,是有境。何以故?補特伽羅是依於自相續的心識而證得瓶,所以,心識是能趨入自境者。
何謂「無我」?
無我分為二:補特伽羅無我、法無我。補特伽羅無我或稱為「人無我」。一般總說無我時,主要是指補特伽羅無我。補特伽羅無我分為二:粗分補特伽羅無我、細分補特伽羅無我。「補特伽羅常、一、自主空」是粗分補特伽羅無我;「補特伽羅為能真實獨立之實體空」是細分補特伽羅無我。